法律问答

你好,别人欠我钱我在他们生意门口贴上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后他把钱还上,还把我告上法庭。要求陪八千,写字贴在街上道歉,他会起诉得逞吗?

2019-06-20 15:49:2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借条是永远不会失效的,只是超过法定诉讼时效规定将丧失胜诉权。  借条有还款期限的,需在还款期限届满内两年内主张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需在借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主张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相关规定:《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债务人因已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的,债权人怎么起诉的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此债务是由债务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或与犯罪有关的,则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承担债务。
    2、如果债务与犯罪行为无关的,则应该向对方被关押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八条 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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