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办学校倒闭,预交了学费怎么办

2023-11-30 14: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学校所收取的预交学费如果不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不退是违法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投诉学校的方式有哪些:
    1、向当地的教自部门或者是政其能部门投诉;
    2、拨打当地投诉电话,向教育局反映情况;
    3、登录”地教育局的官网,进行网上投诉;
    4、写信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八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监督。
  • 法律分析:部分民办学校会倒闭。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七条 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师;
    (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提出申请:
    1.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2.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3.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民办学校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终止时,审批机关应当协助学校安排学生继续就学。民办学校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清算。民办学校自己要求终止的,由民办学校组织清算;被审批机关依法撤销的,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而被终止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五条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国家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国家保障民办学校举办者、校长、教职工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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