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年龄59岁8个月,在沧州市区公立中学的学校后勤,做后勤水电暖维修工作,有10年之久,没有签署劳动合同,没有给上社保。2天前突然告诉让别来上班了,补贴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社会保险
2023-11-30 14:44:14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法律分析:你的情况符合社保法的规定,可以到劳动局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合同(证明你的单位的关系),
    2)工资单或工资流水(证明应该给你缴纳的社保基数),入职时间和离职时间(证明补缴社保的时间)。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或者经济补偿,你也可以要求单位给你工龄补偿(参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必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按照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单位必须为所有员工缴纳社保。
    社保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五险。如果单位没有缴纳社保,按照社保法的规定。有社保局对单位进行处罚,要求补缴社保并处以一定的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九条 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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