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下水管道漏水应该由谁负责维修?法律对此有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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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楼下管道漏水,一般是楼上、楼下共同负责维修即可。管道漏水一般是因为管道老化或者损坏。可以委托物业维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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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下水道漏水如果是楼上住户导致的,由楼上住户负责赔偿;如果不是楼上住户导致,且在房屋维修期内的,由开发商负责进行赔偿。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其他法律规定。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
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
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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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下水管道漏水责任划分问题,是需要分情况进行分析的。对于楼上装修导致的下水道漏水的情形,是由装修公司负责任。对于管道是正常老化、自然损坏,则由管理者和物业负责。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一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
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第十条 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单位实施保修,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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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