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是开培训机构的

合同违约纠纷
2023-11-30 15:5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开培训机构的流程如下:
    1、需要具备相关资质,带着所需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填写申请表,经过教育局审核批准,颁发办法许可证之后才能够开办;
    2、其次带着办学许可证、经营场所状况等验资证明到当地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进行法人登记;
    3、办理税务登记;
    4、支付注册资金。申请筹设或正式设立民办教育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条
    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第十三条
    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二)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四)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开办培训机构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其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 一、开培训机构需要什么条件
    1、开培训机构需要以下条件:
    (1)举办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2)举办培训机构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培训机构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4)设立培训机构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三条
    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二)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四)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二、办培训机构需要什么手续
    办培训机构需要的手续如下:
    1、到培训机构所在地的教育局去索取并填写申请表;
    2、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营业执照进行法人登记;
    3、办理税务登记;
    4、支付注册资金。
  • 培训班需要办理的证件:
    1、教育部门的审批证;
    2、老师的职业资格证书;
    3、房屋的使用证明;
    4、安全证书-防火单位的;
    5、营业执照。培训班是一种旨在提高学员某种知识,技能,或改善某种心态,形成某种习惯,而举办的培训活动。在经济竞争激烈的现代,拥有高技能、高素质的人就有竞争的优势,而相应的培训机构应运而生。 收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单独或者联合举办民办学校。联合举办民办学校的,应当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合作方式、各方权利义务和争议解决方式等。
    国家鼓励以捐资、设立基金会等方式依法举办民办学校。以捐资等方式举办民办学校,无举办者的,其办学过程中的举办者权责由发起人履行。
    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外方为实际控制人的社会组织不得举办、参与举办或者实际控制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举办其他类型民办学校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规定。
    第六条 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有良好的信用状况。举办民办学校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建设用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第七条 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也不得转为民办学校。其他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是,实施职业教育的公办学校可以吸引企业的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实施职业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不得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不得影响公办学校教学活动,不得仅以品牌输出方式参与办学,并应当经其主管部门批准。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不得以管理费等方式取得或者变相取得办学收益。
    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与公办学校相分离的校园、基本教育教学设施和独立的专任教师队伍,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独立进行会计核算,独立招生,独立颁发学业证书。
    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的公办学校依法享有举办者权益,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管理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