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有以下义务:
1、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2、不得滥用支配地位,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
3、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4、其他义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