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八年,现在有三个孩子,大宝七岁,二宝三岁半,A一岁半,我想协议离婚,B不同意我该怎么做。

离婚
2019-06-20 16:48: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婚外情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根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在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利要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
    过错方行为有:
    1、重婚
    2、有配偶与婚外异性稳定,持续,公开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1、协议离婚后可以起诉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的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同时也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是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威胁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一方在债权人主张财产偿还后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 你好,离婚方式有协议或者诉讼离婚两种。如果协议不成只能起诉离婚。协议离婚是最为方便快捷的,但前提是双方对子女抚养及财产分配可以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持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到民政局办理即可。
    如果协议不成,就需要起诉离婚,起诉离婚原告需要准备自己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籍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起诉状,孩子出生证明,财产信息等有关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