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产过户给子女要什么手续

房屋产权
2023-11-30 19:2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过户给子女需要的手续有:
    1、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房产证到房屋管理机关申请过户,填写申请表;
    2、房屋管理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查证;
    3、房屋管理机构对审核通过的办理房产变更登记,发放房产证。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房屋过户给子女需要的手续有:
    1、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房产证到房屋管理机关申请过户,填写申请表;
    2、房屋管理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查证;
    3、房屋管理机构对审核通过的办理房产变更登记,发放房产证。
  • 房产过户给子女要办理的手续是:签订转让、赠与或继承合同,父母双方签字;提交申请材料,到房产局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房产局给予回执单,缴纳税费;领取完税凭证,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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