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几年前,我的朋友在凯里开了一家快递公司。几年后,他没有经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外界不知道这个损失,所以我给他投资了10万元。这几年没算账,也没结账。如果我问他,我会说我没钱。我现在能起诉他吗?

合伙企业
2023-12-01 00:5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具体案情判断
  • 会钱不给可以起诉。起诉的程序如下:
    1、写好起诉状;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等;
    2、当事人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法院判决;
    5、执行判决。
    被起诉后的流程是什么:
    1、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2、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3、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一般应在三年内起诉不履行合同付款义务的行为。人民法院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原告与案件存在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受案人民法院审理、管辖的,人民法院就应当受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