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XX盟知识产权许可人对其许可的知识产权是否有不侵权担保责任?

2019-06-20 17:19: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应承担知识产权侵权民事责任形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等。停止侵害是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救济措施,不管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也不管是否造成损害后果,只要侵权行为正在发生或有证据表明即将发生,权利人均可请求法院裁判行为人停止侵权行为或有关行为。
    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是否要求主观上有过错,在理论界有一定分歧,一般认为仍实行过错责任原则。对于侵权作品制作者、传播者或侵权商品销售者的损害赔偿责任,则通常实行过错推定原则,如著作权法第53条规定: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复制品的发行者或者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复制品的出租者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商标法第64条第2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涉及商标权纠纷的,应提供标注册证书、续展注册证书;涉及技术成果纠纷的,应提供确认技术成果完成者身份和授予荣誉证书的技术成果文件,更多举证内容,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的案件怎样举证?   
    (一)关于证明知识产权权属的证据   
    1、涉及著作权纠纷的,应提供作品(含未发表的)手稿、原件、原著、创作素材、史料,以及版权证明文件。   
    2、涉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的,应提供软件登记证明文件。   
    3、涉及商标权纠纷的,应提供标注册证书、续展注册证书。   
    4、涉及技术成果纠纷的,应提供确认技术成果完成者身份和授予荣誉证书的技术成果文件。   
    5、证明作品系合作创作、科技成果系合作开发的意向书、协议书等书证。   
    6、用以证明知识产权权属的其他各种证据。   
    (二)技术合同、知识产权许可信用合同,知识产权转让合同等合同文本   
    (三)证明侵权人行为的证据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的证据;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证据。   
    2、非法使用商标权人注册商标、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证据。   
    3、用于证明侵权人侵犯知识产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各种证据。   
    4、因侵权行为造成其经济上受扣的证据。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但应注意追偿时效。
    《民法通则》第81条第1款规定:“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担保法》第31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保证人的追偿权指的是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主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
    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如果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都有权向主债务人追偿。追偿权的范围大体包括:
    (1)为履行保证债务所支付的财产;
    (2)为履行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其他费用;
    (3)各种费用的利息;
    (4)保证人为履行保证义务而受到的损失。
  • 担保人所承担的责任:
    一、一般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