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通过中介购买了二手房,后期知道是房主卖给中介的装修房,因为现金购买,很快交易都办理完毕,但是对方突然提出让我把维修基金给她,我认为交易都已经结束,没有理会,现在对方提出仲裁,我仔细看过合同,维修基金是由购买方支付,因为当时交易时,所有税都由我负责,我没在意这项,交易过程中也没有在意,只是房产所让我交哪项费用,我就交了。请问律师,我需要怎么办?谢谢

仲裁
2019-06-20 17:31: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购买二手房除了房款其他还有其他费用。如果是贷款购买,还有评估费约千分之五,抵押登记费80元,工本费80元,测量费4元每平,再就是过户费;如果是全款购买,主要就是过户费了。二手房过户需要买卖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管局签订买卖合同,然后到地税缴纳契税,最后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过户。二手房过户是根据地税指导价收取,按照以下比例:90平以下,契税1%,90平以上,契税
    1.5%;增值税约
    4.76%,证过2年可减免;个人所得税1%,证过5年且是业主唯一住房可减免;以上是首套房,二套房面积90平以下,契税仍然1%,90平以上2%,其他一样;三套房及以上,契税按照3%收取。
  • 二手房过户是根据地税指导价收取,按照以下比例:90平以下,契税1%,90平以上,契税
    1.5%;增值税约
    4.76%,证过2年可减免;个人所得税1%,证过5年且是业主唯一住房可减免;以上是首套房,二套房面积90平以下,契税仍然1%,90平以上2%,其他一样;三套房及以上,契税按照3%收取。二手房过户需要买卖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管局签订买卖合同,然后到地税缴纳契税,最后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过户。
  • 二手房办理过户,税费包括土地出让金。该笔费用,应当以出卖方名义交纳。但实际买卖过程中,大部分出卖方约定出售价格为“净得价”,不包含任何税费,所以,实际承担该费用的,是买方。
    如果你们的合同中,没有约定合同出售价是出卖方的"净得价",那么可以根据你们合同中“变更所需费用按照二手房交易税费规定由双方各自负担”这一条约定,要求由出卖方承担。
    希望采纳为最佳答案。
  •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
    这主要表现为:
    (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
    (2)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3)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4)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