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患有腰椎肩盘突出的患者,在7/21/下午被主治医生承诺当天入住龙岩第一医院,并被告知可以手术。然而,住院后却发现需要下星期手术,并且医生没有给我具体的手术方案。由于疼痛难忍,我决定出院。现在我感到很焦虑,因为医生没有给我有效的治疗,我能要求退款吗?如果医生没有给我治疗好病情,我能否要求他们赔偿我的损失呢?

医疗事故纠纷
2023-12-01 08:1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手术后给患者造成医疗损害的,如果能够证明是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过错而导致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若医院不同意赔偿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 医疗纠纷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有权请求医疗机构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医疗纠纷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有权请求医疗机构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