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群朋友喝酒,其中一个来的时候就说自己打车没开车,然后他说要去唱歌,我们都阻止了!结束后我们不知道他和其中一个去唱歌了,开车,和他同行去的没有阻止,然后出车祸把别人撞死了!请问他这种情况责任怎么分,一起喝酒的要赔偿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2-01 08:4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一起喝酒,如果存在下列情况导致他人发生事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强迫性劝酒;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的;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交通事故等损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酒后驾车撞死人一起喝酒的人有可能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一起喝酒的朋友如对事故的造成有过错的,则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根据描述,同行者应负侵权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共同饮酒导致的损害赔偿案件中,判决被告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占较大比例。认定被告应当承担责任的主要理由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迫性劝酒。
    二、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
    三、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
    四、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
    在此,提醒大家,聚会莫贪杯、感情深不需要一口闷,饮酒要注意分寸,在聚餐过程中,若同行者有过量饮酒行为,应对过量饮酒者尽到有谨慎注意义务,尽量对醉酒者尽到护送回家或通知家人接回等义务,从而避免酒后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