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追尾对方,对方新车半年内,我全险赔付,对方修车费1万1,要求我赔付维修费用20%折旧费,有法律依据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2-01 11: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新车被追尾的,当事人可以进行物价定损后,要求对方赔偿车辆的折旧损失。如果侵害他人其他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因道路
交通事故
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新车被追尾的,当事人可以进行物价定损后,要求对方赔偿车辆的折旧损失。如果侵害他人其他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对于新车被追尾的情形,其贬值赔偿费的金额以及标准并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其法人民院也只能以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作为判决的依据,也是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来进行相应的分析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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