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按揭贷款没打完可以过户吗?

金融借款贷款
2023-12-01 11: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情况下,房子按揭没有还完可以过户。按揭房的过户方法如下:
    1、提前还贷,消除银行的按揭抵押登记后,取得房屋产权证,接着双方到房产登记部门办过户;
    2、没有能力一次性提前清偿贷款的,可以和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签订贷款合同。操作过程比较麻烦,因为银行出于偿还贷款的风险和工作量的考虑,通常不会配合。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 法律分析:房款没打完可以过户,只要对方当事人同意过户。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
    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法律分析:按揭房过户:
    1、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很多现金提前还贷的,可以考虑通过一些贷款公司将房产证赎出。在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到房产登记部分办理过户。
    2、没有能力一次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签订住房贷款抵押合同
    3、在转按揭申请通过银行审核后(审核通常需要五个工作日),且银行确认可以去还贷的当日,买方申请贷款的银行所指定的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携带相关款项共同办理还贷手续。
    4、办理完结还贷手续,由担保公司或者中介机构为卖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事项。最后,办理完结注销抵押手续,双方在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陪同下去房管部门过户。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 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第十条 处分共有不动产申请登记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共同申请,但共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不动产份额,应当与受让人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不动产申请登记,依照本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
    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供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有关监护关系等材料处分不动产而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父母之外的监护人处分未成年人不动产的,有关监护关系材料可以是人民法院指定监护的法律文书、经过公证的对被监护人享有监护权的材料或者其他材料。
    第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
    代理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被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处分不动产,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应当与代理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但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除外。
    境外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处分不动产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认证或者公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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