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遗嘱纠纷,遗产纠纷

遗产继承
2023-12-01 12:01: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遗嘱继承纠纷一般按照以下规则处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都没有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遗嘱与法定继承冲突的处理办法:
    1、继承开始后,如果有遗嘱,且遗嘱是合法有效的,按照遗嘱约定的方法分配遗产;
    2、如果被继承人法定继承人的,只能在遗嘱之后继承剩余部分的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纠纷的处理途径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公民订立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打印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的方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