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双方同意离婚,不想回老家,可以办理吗

协议离婚
2023-12-01 12:3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双方不能办理协议离婚
    1.双方就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及债权债务等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2.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3.未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的;
    4.双方或一方无法回户口所在地亲自办理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离婚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前者需要带离婚协议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后者带相关证件到对方的经常居住地或是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由法院审理确认感情是否破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一方要离婚另一方同意的,双方可自行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申请离婚登记,符合条件的,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若因双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情形导致无法协议离婚的,可依法向法院起诉,法院应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且确认双方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