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下,我家过了保质期,楼上脚阀坏了漏水下来导致我楼下橱柜坏了,楼上不赔偿怎么处理呢

财产损害赔偿
2023-12-01 12:4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橱柜被楼上漏水的赔偿方式有两种:
    第一,双方协商私了,可以就赔偿的数额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二,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要求给予赔偿,就损失数额需要找专业的鉴定机构给予鉴定,在诉讼后申请受诉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记住不要自己单方面委托鉴定机构。
  • 装修漏水到楼下纠纷的赔偿为受害人实际造成的损失。对方拒不赔偿的可以拍照登记损失,并找专业鉴定机构做损失鉴定,然后提起民事诉讼,对于具体的纠纷可在诉讼中得到解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 法律分析:法律上是必须百分百赔偿的,防水5年质保,管道2年,质保期内非人为开发商责任。过期了,漏水应该是楼上责任,这里楼下要求你赔偿是正常的,所以要先搞清楚渗漏水的原因及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第二十八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十九条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