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我现在离婚的话,房子要是动迁了是不是属于我们共同财产,可不可以分割

离婚
2019-06-20 18:47: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财产分割协议。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形成书面协议,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离婚协议无需公证; 第
    二、协议离婚后办理房产过户,携带离婚协议及离婚证等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 第
    三、分割比例。分割的比例和方式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最终是否能按出资比例分割,要看房产是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及双方的约定。
  • 首先应看该房产是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同,婚前财产属于其个人不予分割,婚后财产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更多的分割。一方无需为另一方支付赡养费,如果有证据一方可以主张一定金额的精神赔偿。
  • 你好,
    1.先协商处理,协商提出的条件只要双方同意就行。
    2.协商不成,提起离婚诉讼时,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平分。但是也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 父母和朋友支助的钱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用于按揭,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 如果是借给你们的,你们是要共同偿还的。要具体分析。
    4.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当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 协商一致怎么分都行,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共同财产共同分割。
    夫妻离婚,首先要确定共同财产范围,原则上婚后所得,无特殊约定,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共同分割。原则是平分,适当照顾女方、无过错方、带小孩的一方。
    离婚时涉及房子和车子等财产的分割,通常是一方得房、得车,按分割时的市场价值给另一方一半的补偿。
    当然,如果房子和车子有未还清的贷款,在确定其实际价值时,应以分割时的市场价值,减去所欠贷款,剩余部分为双方可分割部分。
    一方得房并负责余下贷款。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