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是否所有的房子都可以继承,法律依据有哪些

遗产继承
2023-12-01 14:2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是所有的房子都可以继承,绝大多数的房子都可以由继承人来继承,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房子都可以继承。比如被继承人非法获得的房子,那么就不能够进行继承或者只享有使用权,不享有所有权的房子也是不能继承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房产不得进行继承。那么根据该条来讲,首先一个条件就是这个遗产一定是合法财产,那如果不是合法财产,那么就不能够进行继承。
    另外是一定要对这个房产具有所有权的,那么才可以进行继承。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并不是所有的房子都可以继承。自然人未拥有完整产权房屋不能作为其财产被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位: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所有属于合法财产的房子都可以继承。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权益,不能将政府的公租房、家庭的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