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约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否成立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2-01 14:4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约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成立。劳动期限虽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但在当事人约定不明时,可以依法补充确定,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成立。当事人未作约定和当事人约定不明的可以依法补正,而非认定劳动合同不成立。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未约定期限的,合同有效。有下列情形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合同未约定期限并不属于上述三类情形,因此不能主张合同无效。但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如果合同中无约定,应进行补正。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未约定终止期限的劳动合同成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下情形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