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亲欠钱是否会连累母亲

2023-12-01 15:2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父亲欠钱是否会连累母亲,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在借款时约定了此为个人债务,则不会累及他人,若未约定且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则需一起偿还。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父亲欠钱一般不会连累母亲,但是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夫妻双方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夫妻共同债务要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父亲欠钱一般不会连累母亲,因为债务人的个人债务应当由其自行偿还,但是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可以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