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公出轨了我想离婚,可是我们的结婚证没了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6-20 18:51: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先和对方进行协商离婚,对放不同意的或者你们对于孩子的抚养,财产的分割有争议的话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你说女方出轨,前期你最好收集好出轨的证据。这样在法院的话对你离婚时很有利的,不仅可以证明你夫妻感情破裂顺利离婚而且可以让你在离婚时候多分财产并要求对方赔偿。
  • 离婚的途径有两种:一是到民政局离婚,这个需要双方自愿,有一人不同意离,婚就离不了。二是由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如果男方起诉至法院且是第一次起诉,那么你可以向法官表达不愿意离婚的意见,那么第一次法官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待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后男方可以第二次起诉离婚。如果此次开庭你可以拿出男方出轨的证据并表示感情没有破裂仍不愿意离婚,那么法官还是不会判决离婚的。这样待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之后男方可以再次起诉要求离婚,你仍然拿出男方出轨的证据向法官表示感情没有破裂仍不同意离婚,一般法官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因为法官一般是不会支持过错方的离婚请求的,除非是无过错方同意离婚才判离。这样已经拖了好几年,如果你老公坚决离婚无可挽回,那么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自己的决定。

  • 1、你们不属于婚姻关系,只是属于同居关系。
    2、因同居关系而产生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应当怎样处理?
    1、财产分割问题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2、子女抚养问题 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由法院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 《婚姻登记条例》中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2)去民政局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然后让工作人员出具婚姻关系存在的证明,再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