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在我这里放东西,我们一起出去,回来的东西丢了,我需要承担责任吗?

财产损害赔偿
2023-12-01 15:4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造成他人财产损害是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赔偿的范围一般是以实际损害、实际经济损失为依据。当然,这里的财产包括有形的财产,也包括无形的财产。
  • 东西放别人那里丢失的,应当根据保管类型确定责任在谁。东西让别人有偿保管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东西已经丢失的,保管人必须赔偿当事人的损失;让别人无偿保管的,东西丢失后,保管人也必须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当事人的损失,但是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 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东西放别人那里丢失的,应当根据保管类型确定责任在谁。东西让别人有偿保管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东西已经丢失的,保管人必须赔偿当事人的损失;让别人无偿保管的,东西丢失后,保管人也必须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当事人的损失,但是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 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