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入职已经两年了,之前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最近公司要求补签,并规定要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公司要求每天强制加班,我觉得不合理,加班比例也没有在劳动合同中体现出来。入职两个月后,公司才给我购买社保,要求我转正后购买社保,已经是10个月后的事情了。我可以与公司协商,要求他们补交之前未缴纳的社保费。

社会保险
2023-12-01 17:0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单位一直不交社保,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包括试用期都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员工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五险。如果用人单位用各种理由推托迟迟不予缴纳,劳动者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实名制投诉登记。
    首先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五险。其次不签订劳动合同可要求双倍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
    (1)单位未为员工购买社保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者经济补偿。
    (2)至于工作日延长工作的时间的,单位需要支付不得低于工资的150%的加班费;周末加班又未安排补休的,单位需要支付不得低于工资的200%的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单位需要支付不得低于工资的300%的加班费。
    (3)单位未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未签署劳动合同存在劳动事实期间的双倍工资,但不得超过11个月的工资。 建议协商的解决,协商不成的直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法律分析:
    1.如果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社保在入职后一个月要办理,未办理可以社保部门投诉。
    2.如果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3.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
    4.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5.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