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试用期被辞退了,我可以要赔偿吗,我刚入职18天,今天领导突然找我,说我达不到他心里预期,让我三天内离职,大概这个意思,但是我工作没有问题包括第一个月微信上约定的绩效考核,我也可以完成,这边公司是入职就缴纳五险一金,目前应该是还没帮我缴纳,因为在这边上班,我还办了包月停车,这种情况我可以要多少赔偿?

无故辞退
2023-12-01 17:3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试用期被公司开除,属于过失性辞退的,公司不需要赔偿;属于非过失性辞退的,公司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属于违法辞退的,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可以的,不管合同是否签订有试用期条款,双方从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赔偿金,您可委托律师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
  • 过了试用期辞退员工,属于过失性辞退的,没有赔偿;属于非过失性辞退的,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辞退的,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