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有对方的名字和手机号,能不能查到他的家庭住址?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2-01 17:5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到公安局不一定可以查询到一个人的家庭住址。
    到公安局查询得到的,一般只是该人户籍登记住址或登记的暂住地址。如果该地址与其实际家庭住址不一致的,是无法查询到实际的家庭住址的。
    另外,根据公安机关内部对于户籍信息查询的规定,一般个人无法查询他人的户籍信息,但可以委托律师到相关的公安机关进行查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不履行协助调查或执行义务
    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
    (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
    (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
    (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 法律分析:此类情况可以报警处理。如果知道对方姓名及家庭住址也可以选择进行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法律分析: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需要知道对方的姓名,性别,家庭住址等基本信息,当然知道身份证号码和电话联系方式,有利法院立案和开庭审理,如果没有对方的相关信息,可以起诉可以起诉解决,若无证据找到对方的信息,可以委托当地的律师调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