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签能退定金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3-12-01 18:2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已付的定金可以退,但要根据一些情况来决定,如果双方不能就房屋买卖达成协议,又没有合同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退还给买受人。如果不是双方的问题,而是房屋存在的客观原因导致协议没有签订,那么出卖人应当将定金退还给买受人。
    如果在签订协议前,双方已明确约定了定金,则买方不能退还定金。如果合同生效,就没有办法退还定金。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 已付的定金可以退,但要根据一些情况来决定,如果双方不能就房屋买卖达成协议,又没有合同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退还给买受人。如果不是双方的问题,而是房屋存在的客观原因导致协议没有签订,那么出卖人应当将定金退还给买受人。
    如果在签订协议前,双方已明确约定了定金,则买方不能退还定金。如果合同生效,就没有办法退还定金。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 法律分析:首先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所担保的是双方在约定时间就订立事宜继续协商,以最大诚意促使合同成立。其次,能否退定金有以下三种情况:
    1、如果交了定金双方就合同内容协商了但不能达成一致而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2、一方无故不在约定期限进行协商或擅自改变认购书中的内容而导致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适用定金罚则。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政策调整致使一方有正当理由的,不适用定金罚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