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土地合同纠纷

土地纠纷
2023-12-01 18:3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合同纠纷类型有:
    1、违法收回农户承包地;
    2、违法调整农户承包地;
    3、不落实二轮承包政策;
    4、利用职权变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5、强迫承包方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6、侵占承包方的土地收益;
    7、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土地纠纷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违法收回农户承包地;
    2、违法调整农户承包地;
    3、不落实二轮承包政策;
    4、利用职权变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5、强迫承包方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6、侵占承包方的土地收益;
    7、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土地纠纷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违法收回农户承包地;
    2、违法调整农户承包地;
    3、不落实二轮承包政策;
    4、利用职权变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5、强迫承包方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6、侵占承包方的土地收益;
    7、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