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自留地征收如何补偿

征地补偿
2023-12-01 18:4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自留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1、自留地征收补偿标准如下:
    (1)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
    (4)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征收自留地纠纷有诉讼时效
    征收土地行政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 农村土地征用是按照土地原用途补偿,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补偿费、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 你好,没有具体的补偿标准。一般土地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是按当地制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的。但如果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建议被征收人可以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