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留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1、自留地征收补偿标准如下:
(1)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
(4)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征收自留地纠纷有
诉讼时效吗
征收土地
行政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