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我老公分居四年了,小孩一直我带,现在我提岀离婚,小孩一人一个,小孩都不去找他怎么办

离婚
2019-06-20 19:35:0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依《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夫妻提出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提出的法定的离婚理由,这条法定的离婚理由由两个必备要件组成,缺一不形成法定的离婚理由。
    两个必须要件是:
    1、因感情不和;
    2、分居满两年的。
    夫妻分居有两种类型:
    第一种是因客观原因造成的,如夫妻俩分别在两个城市工作,没有同居的条件,这种夫妻分居的情形,不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即是夫妻分居时间满两年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
    第二种是主观原因造成的,如婚姻基础不牢固,婚后没有培养起夫妻感情而分居满两年的,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离婚的理由。
  • 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经调解无效,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离婚时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分居期间的所得同样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 时候应该依法分割???。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