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打人致轻伤,对方要求赔偿二十万,我该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2-01 19:4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受害当事人可以去法院进行起诉要求一些赔偿。如果打伤别人的应该及时赔偿受害人的相关的误工费以及医疗费用等一些损失,去按实际发生一些数额去进行计算。如果是打人者拒绝不进行赔偿的相应罚金的,一般由法院判决去进行强制的赔偿。
    如果是故意伤害别人身体的,情节比较轻会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一个罚款。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如果对方的要求的赔偿费用比较高的话,可以要求对方先做鉴定,根据鉴定意见来赔偿。打伤他人应当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按实际发生数额计算。打人者拒不赔偿的,由法院判决强制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被人打伤,造成轻微伤的,可以在报警后,由派出所对民事赔偿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受害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打伤他人的,应当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按实际发生数额计算。
    打人者拒不赔偿的,由法院判决强制赔偿。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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