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签了劳动合同后还能否申诉补缴住房公积金?

社会保险
2023-12-01 20:0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的。
    你可以先跟原单位进行沟通,要求其为你补缴,如果公司同意补缴,那就最好,如果拒绝为你补缴,那么你可以向原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补缴在职期间的公积金,当然,你要提交相关的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含最早入职时的合同,以及离职证明,身份证等等,可以先拨打住房公积金热线电话12329进行咨询,然后再去大厅里提交申请。
  • 法律分析:可以要求补缴。用人单位拒不为劳动者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劳动者可以些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补缴住房公积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可以补交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由职工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汇缴公积金汇缴至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缴存确有困难的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在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补缴。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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