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通过法院诉讼方式处理完
法定继承纠纷以后,要在案件判决生效以后,拿生效判决书和本人身份证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变更登记手续,或者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通知对方限期履行协助义务。如果其他当事人拒不履行配合义务,法院可以直接向房屋管理部门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申请人持有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法院生效判决和身份证件,就可以直接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
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把房屋过户到权利人名下。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
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