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地役权是不是属于物权

房屋产权
2023-12-02 05:1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地役权属于物权。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属于物权中的意定物权,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提高自己的不动产效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第三百七十四条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法律分析:地役权是物权。
    地役权的性质:
    (一)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之上的物权;
    (二)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的不动产便利之用的权利;
    (三)地役权具有从属性;
    1.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为让与。
    2.地役权不得由需役地分离而为其他权利的标的。
    3.地役权随需役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消灭而消灭。
    (四)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
    1.分生上的不可分性。
    2.消灭上的不可分性。
    3.享有与负担上的不可分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七十四条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民法典中地役权属于物权,属于物权中的意定物权。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提高自己的不动产效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第三百七十四条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