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能胜任工作调岗可以降薪吗

讨薪
2023-12-02 07:30: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能胜任工作调岗降薪一般需要劳动者同意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不能胜任工作调岗降薪一般需要劳动者同意。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对其进行调岗。有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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