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拘留通常关押哪里

刑事拘留
2023-12-02 08: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拘留关押在看守所,涉嫌犯罪的,需要进行羁押的人都关押在看守所。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
    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一、刑事拘留特点
    1、实施主体唯一性
    2、实施情况特殊性
    3、归属于强制措施
    4、临时性
    5、对象特定性
    二、看守所看押对象
    根据《看守所条例》
    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1、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2、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
    3、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____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__
    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 刑事拘留关押在看守所,涉嫌犯罪的,需要进行羁押的人都关押在看守所。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
    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一、刑事拘留特点
    1、实施主体唯一性
    2、实施情况特殊性
    3、归属于强制措施
    4、临时性
    5、对象特定性
    二、看守所看押对象
    根据《看守所条例》
    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1、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2、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
    3、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____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__
    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 一、拘留一般在哪里拘留
    1、拘留一般在拘留所拘留。由公安机关将被拘留人移送执行。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拘留所是公安机关依法将特定的人短时间拘禁留置的场所。拘禁的人犯包括被刑事拘留的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拘留的条件有哪些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