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昨天晚上因为与人发生口角,被人按到地上,然后朋友俩人动手拿了酒瓶子,但是对方没有半点受伤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2-02 10:4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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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报警解决,法医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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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轻微伤可以要求赔偿的,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及营养费。即使对方没有造成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损害后果,但是也可能构成侵权行为,需承担
损害赔偿责任。同时,还应接受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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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轻微伤的,其伤害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但是受害人可以要求加害人承担其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先与对方私下就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的赔偿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加害人赔偿。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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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