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昨天晚上因为与人发生口角,被人按到地上,然后朋友俩人动手拿了酒瓶子,但是对方没有半点受伤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2-02 10:4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报警解决,法医鉴定

  • 不构成轻微伤可以要求赔偿的,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及营养费。即使对方没有造成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损害后果,但是也可能构成侵权行为,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时,还应接受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未达到轻微伤的,其伤害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但是受害人可以要求加害人承担其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先与对方私下就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的赔偿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加害人赔偿。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