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遇到了一个麻烦,有人欠我3000块钱,我拉黑了他的微信,电话号码也换了。我们不在同一个地方,我该怎么起诉他?

债务追讨
2023-12-02 11:5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诉。
    作为原告要提交借条、转帐凭证、对方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方式
    提交诉讼状、身份证复印件、诉讼费、证据复印件到法院立案大厅办理。
    提交诉讼状、身份证复印件、诉讼费、证据复印件到法院立案大厅办理。
    起诉需要交纳诉讼费。
  • 欠款属于民事纠纷,如对方拒绝偿还,你可以在被告所在的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你需要向法院提交证明对方欠款事实、欠款金额以及尚未偿还的证据,可以提交相关的微信或者短信记录,转账记录等予以佐证。胜诉判决生效后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
  • 起诉解决。
    1、向债务人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所需要的资料为:起诉书、证据清单,身份证。
    2、法院审查你的资料后,如果符合立案的条件,就会出具法律依据:《立案通知书》并告知你诉讼权利义务。
    3、法院立案后,会根据案件情况转入具体经办法官。
    4、法官向被告发《答辩通知》。
    5、开庭审理。审理后做出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举证不能,则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对于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受理的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当事人收集的证据无正当理由未经庭前交换的,不予质证和认定。因此证据的收集、保护和及时举证就显得尤为重要,不然就会面临不利的后果。
    在欠债纠纷中,债权方大概有以下一些证据要注意收集:有关债务方主体资格的证据、合同或协议、送货单(一定要债务方签收,是单位的要加盖公章)、托运单、欠条及各种结算票据等,其他与该欠债有关的电报、传真、函件等都应妥善保存。
    对于那些因特殊情况可能灭火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对于那些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对于已收集到的证据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