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见不着孩子联系不上孩子,可以起诉吗?

子女抚养
2023-12-02 13:1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期间见不到孩子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行使其探视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法律分析:可以起诉。胜诉后对方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对探望权进行强制执行可不是一般的强制执行,法院不能直接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而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外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通过罚款、拘留措施,强迫不让见孩子、不让探望孩子的一方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可以起诉。胜诉后对方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对探望权进行强制执行可不是一般的强制执行,法院不能直接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而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外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通过罚款、拘留措施,强迫不让见孩子、不让探望孩子的一方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