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物件丢失在x快车上。联系车主,车主找到物件后。车主把失主的一切联系方式拉入黑名单。失主应怎样要回物件?

消费者维权
2023-12-02 15:2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遗失物不能善意取得的法律依据:遗失物的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
  •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拾得人如果能找到权利人的,应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如果不能找到权利人的,应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处理,由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发布招领公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第三百一十八条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 拾得遗失物权利中的所有权归权利人所有。我国法律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
    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
    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