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办学校周日非法补课还收学费可以举报吗

2023-12-03 07:0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学校强制补课属于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补课是指学生因为病假、事假或公假耽误正常上课,而造成了缺课现象之后,需要进行的补习功课的活动过程。法律依据:《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 学校私自缩短假期的行为违反教育局规定,若有此类现象,可以向教育局反映情况。教育局明确要求各学校除高三年级以外不得缩短假期进行补课,而且学校补课实行“三愿”原则,即学生自愿、家长自愿、教师自愿。如是法定节假日,可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法律依据: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三条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一)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二)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不得延长在校学习时间。
  • 非法办学的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社会组织和个人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符合本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民办学校条件的,可以补办审批手续;逾期仍达不到办学条件的,责令停止办学,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五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
    社会组织和个人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符合本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民办学校条件的,可以补办审批手续;逾期仍达不到办学条件的,责令停止办学,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