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上一家公司罚的钱可以要回来吗

2023-12-03 07:5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罚钱规定不合理。
    公司是企业没有罚款权,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在损失范围内公司可以要求赔偿,赔偿数额仅限于补偿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不能超出这个数额。如果是从工资里扣的话,当月扣除数额一般不能超过工资20%,当月扣不完的分摊到以后月份。
    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各项权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
    2、劳动者有选择职业的权利;
    3、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4、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6、劳动者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7、劳动者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8、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工资。
    在破产清偿中用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首先支付欠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
  • 法律分析:没有明确约定处罚条款的,按现行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对员工进行处罚的,没有法律依据,不过如果员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的,只不过是不超过工资的20%。不超过工资的20%是指劳动者因为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用人单位可以从工资中扣除应当赔偿部分,每月扣除额度不超过20%。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你是想问,公司给员工的工资是否可以要回吧!
    如果是这样,是可以要回的。但,要注意方式方法。
    但是,个人建议。
    如果是发错,就不用那么麻烦,下月调整回来就行了。
    如果是发错,但员工离职了,可能就稍微麻烦一下,但记住做好记录,特别是离职员工承认多发工资这件事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