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作前承诺试岗15天,试用期3个月,且试岗期有工资,到现在工作一个月了,被告知试岗期没有工资,从15天后开始算工作时间,且工作一个月一直没签合同,而且没有固定休息时间经常从早九点工作到晚12点,请问这种情况如果我主动离职能拿到多少补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2-03 08:5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针对擅自离职行为的损失赔偿条款,能计算出损失额的,可要求其按实际损失额赔偿,无法计算损失额的,可约定一个具体的索赔数额。还可依据该法第91条的规定,要求招用该擅自离职、尚未与本单位结束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自离,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 法律分析: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