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坐牢,女方该怎么离婚

起诉离婚
2023-12-03 09:1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夫妻一方在服刑,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由于服刑人员身份的特殊性,服刑人员一般需要向监狱申请离监办理,或者由监狱协调婚姻登记机关到监狱办理离婚登记
    2、如不能协商一致,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 夫妻一方服刑可以离婚。对方犯罪坐牢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在其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起诉状,以及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男方坐牢了的离婚方式:一般可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然后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与在服刑人员办理离婚只能经法院诉讼判决离婚的方式,因为协议离婚需要双方都到场,而服刑人员无法到场。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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