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钱不还如果起诉费用是多少 起诉费用该由谁承担 要准备那些证据

2019-06-21 06:29: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以上就是关于借钱不还怎么起诉费用标准是怎样的具体回答!

  •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若其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将会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 参考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2、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3、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5、民间借贷的举证责任   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民间借贷行为的举证责任进行了规定:   ①、出借人起诉时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②、若仅仅根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起诉要求归还债款的,债务人称已经偿还了借款,则应该提供相应还钱的证据证明。   ③、若仅仅依据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起诉要求归还债款的,债务人称该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则应该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   ④、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