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借钱,手里有欠条,人找不到,电话不接,承诺的时间拖了半年,怎么解决?

2019-06-21 06:30: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时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一方补偿对方没有支付能力,可以协议分期支付钱款,可以由一方书写欠条给对方当事人。只要双方达成的协议和书写的欠条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体现,没有在胁迫或欺骗前提签署,协议和欠条的内容不违法,这样的协议和欠条就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
    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
    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
    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 没有借条(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借款协议、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
      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做好的办法.
      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
    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
  • 即使找不到人,但是你能明确提供此人的准确信息,姓名、户籍等相关资料,仍然是可以在法院立案起诉的。如果不能确定是谁或者只知道一些外号等别称,那是无法立案的。在找不到被告的情况,法院会公告送达传票、公告后仍不到庭,可以缺席审理、判决。
    当然,由于公告期要两个月,所以,这样情况下案子需要的时间会长一些。再次,判决后如果找不到被告本人,但是,能找到被告的财产,可以直接由法院执行。同时,你要注意诉讼时效,过了诉讼失效,可能得不到法院支持。
  •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欠条并不是一直受法律保护的,它有一个有效期,这个有效期在法律上有个专业名词叫诉讼时效,超出诉讼时效的欠条在追讨债务的时候往往陷入被动。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的欠条书写不够规范,有的约定了还款期限,有的没有约定还款期限,那么欠条的有效期的计算方式也不相同。
    约定了还款期限的,欠条的有效期自还款日期之日起二年之内;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借款,有效期自请求返还借款之日起二年之内。这两种情况下的有效期也是法律上所说的诉讼时效,这二年有效期适用我国民诉法上关于中止和中断的规定。
    如果欠条超出了有效期,仍然可以到法院起诉,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债权人的债权将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丧失在诉讼中的胜诉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