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王律师,我是今年也就是2023年8月15号在哈尔滨呼兰区一工地做外墙粉刷,不慎掉下来了!在呼兰区中医院初步检查后转到哈医大一院!检查后是脚跟骨多发性骨折,打了两个钢钉,跨骨裂纹打了外架,胸椎堆了三截,打了6个钢钉!住院费用都是包工头花的,现已出院在家静养!出院后包工头给了些生活费,说取出钢钉什么的之后做伤残鉴定,走保险!我现在就在家静养中。。。我想问一下王律师我现在应该做什么,或是注意些什么

工伤索赔
2023-12-03 11:50: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关于骨折工伤鉴定的流程,我国有相关规定,如果是因工作造成骨折,就得先到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鉴定完毕后就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再凭借鉴定的结果来要求赔偿即可。按规定,所在单位在事故发生之日七30天内,就得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没有提出,当事人或家属可在伤害发生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骨折伤残鉴定要看恢复后对日常活动、工作学习、社会交往等相关能力的影响,具体伤残等级需要找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 你好,应该搜集能够证明你工作受伤以及责任人的证据(比如给老板录音,看看医院的住院证、医疗费缴纳时老板有没有签字等),然后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凭借搜集好的证据去法院起诉。
    法院会指定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获得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