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户被征收如何补偿

征地补偿
2023-12-03 12: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门面征收租户需要补偿替代门面土地的租金价差损失、经营损失、停业停产损失、地上物即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损失、搬迁费用、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法律分析:承租人和出租人都可以获得一定赔偿。租赁的房屋被拆迁的,房屋所有人获得房屋价值补偿,而承租人可以获得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等的补偿。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支付房屋调换差价款,可以以现金支付,也可以通过银行贷款支付。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 一般情况下,房东不给营业补偿款是不合法的。租赁房屋被征收的,承租人并非征收补偿对象,不能直接向征收部门主张征收补偿。但是,基于租赁合同关系,房屋被征收后,承租人能就其损失向出租人主张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