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带薪度假的假日
(一)员工累计作业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度假5天;
(二)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度假10天;
(三)已满20年的,年度假15天。 国家法定度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度假的假日。
2、劳动者能不享用当年的带薪年度假的规则 员工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不享用当年的年度假:
(一)员工依法享用寒暑假,其度假天数多于年度假天数的;
(二)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依照规则不扣薪酬的;
(三)累计作业满1年不满10年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作业满10年不满20年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作业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